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45,801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241416
♡ 婧筠 ♡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日記>971130(日)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日記>971202(二)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日記>971201(一)
作者:
♡ 婧筠 ♡
日期: 2008.12.01 天氣:
心情:
今天外面的天氣不錯
有陽光
真想將被子拿去太陽下曬一曬
好久沒蓋有太陽公公味道的被子
今天整天窩在家沒出門
本來想要出門晃晃
又怕亂花錢
還是算了
───────────────────────────────────────────────────────────────────────
花園朵數:6497 朵
───────────────────────────────────────────────────────────────────────
禁菸場所抽菸 罰款兩千至一萬元
更新日期:2008/12/01 10:32 中時健康 楊格非/台北報導
明明牆上掛著「嚴禁吸菸」的牌子,卻有人大剌剌地抽起香菸來,該怎麼辦呢?別擔心!菸害防制法新規定將替你出口氣!該項規定於98年1月11日施行,如果抽菸者不聽勸告,一旦被檢舉,依法將被罰款新臺幣兩千至一萬元。
菸害防治制新規定明年1月11日上路,屆時,KTV、網咖、候車月台等三人以上室內公共場所將全面禁菸,癮君子在抽菸前得多注意,一不小心就可能觸犯菸害防治法,將面臨兩千到一萬元罰鍰。
菸害防制法即將上路,禁菸範圍擴大,不少民眾、店家、公司行號負責人最近紛紛寫信到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或是打電話詢問相關內容,就怕自己一個閃失,遭到重罰。
對此,國民健康局副局長趙坤郁表示,包括KTV、網咖、醫院門口、車站月台、工作場所等場所,幾乎常看得到吸菸者駐足抽菸,未來新法上路,這些地方全部不可吸菸,且不能設置吸菸室,甚至連菸灰缸也不得擺設。
趙坤郁指出,在新規定中,三人以上室內工作場所、許多公共場所都已被列為禁菸場所,其中還包括辨公室的樓梯間、茶水間、廁所,甚至是總經理室,由於系統空調相通,且常有員工進出,都被列入了新增的禁菸場所。
為了加強民眾的概念,國民健康局也引用了今年最熱門的電影「海角七號」中的場景,來宣導菸害防治制新規定。基隆市衛生局護理督導陳慧貞小姐表示,「海角七號」中的旅館客房、辦公室、船舶甲板上,都是新規定中的禁菸場所。
趙坤郁提醒,吸菸者不要以為到了室外,就可以抽菸,如果在車站月台、火車站月台等室外禁菸場所中抽菸,遭檢舉時,還是要挨罰。
另外,民宿、飯店房間內則不能提供菸灰缸,如果舉報屬實,業者罰款相當重,最高可罰到五萬元。如果是客人在房間抽菸,挨罰的就是客人,少則兩仟元,多則一萬元。
如果吸菸者不聽從勸導,民眾可撥打菸害申訴服務中心免付費電話0800-531-531,或就近通知當地衛生局。檢舉時,最好能夠提供違規吸菸者的基本資料,如姓名、身分證字號等。
如無法取得上述資料,仍可檢舉,只要提供相關違規證明,例如,照片、影片,並說明拍照或錄影的時間、地點,將資料寄送到當地衛生局,衛生局便會依事證告發或實地稽查輔導。
趙坤郁表示,民眾或業者如對於新規定有任何不清楚,或想索取禁菸海報、貼紙,請向各縣市衛生局詢問,或至健康九九網站 (http://health99.doh.gov.tw/default.aspx) 查詢下載。
中時健康:http://health.chinatimes.com/contents.aspx?cid=5,68&id=3708
標籤:
瀏覽次數:
400
人氣指數:
30900
累積鼓勵:
1525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本日記尚未得到貼紙
<日記>971130(日)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日記>971202(二)
住戶回應
時間:2008-12-08 09:34
他, 83歲,台中市,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12-01 19:23
他, 45歲,台南市,娛樂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12-01 17:47
她, 52歲,台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