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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企業為什麼會衰亡?
作者: 日期: 2007.12.13  天氣:  心情:
人應該是朋友的朋友,以禮物回報禮物,以微笑答以微笑,以謊言回應欺瞞。
People should be the friend's friends, repay the presents with presents, reply smiles to smiles, and react the artifices in lies.
--《埃達》(Edda),十三世紀的古冰島文學作品

人類最高貴的情操之一,就是自我犧牲的能力。世上每一種文化的道德標準裏,都賦予自我犧牲非常高的道德評價。然而,即便如此,我們會發現高道德及自我犧牲最終都得面對生物現實的嚴酷考驗。那就是,把別人的利益放在自身的利益之上的生物,在演化的過程中並沒有任何好處。(有關演化請參考達爾文的"物競天擇")依據演化的準則,大灰熊不會憐憫自己所捕殺的鮭魚,帶著小獅子的母獅,不可能把辛苦得來的獵物供手讓給野狗,連別的獅子也別想分上一杯羹,就連植物也都彼此競爭搶佔有光照的位置;基本上,演化是一場無止盡的割喉之爭。

事實上生物學家及社會理論學者普遍性的認為,人和其他的物種一樣自私自利,任何表面看起來的無私,如果不是搞錯了,那麼就是一種巧妙高明的偽裝。也就是說,依據極端的利己原則,親子之間的關係,母親愛子女,兄弟友手足都是出於純粹的利己原則,也就是為了讓自己的基因(或系出同門的基因)得以提高延續的機率所採取的自然行動。因為幫助這些與我們基因相同或相若的人生存,即代表著本身基因的再延續。

就經濟學家的看法,社會上許多的互惠行為,基本上也是各種經過偽裝的貪念,比如給餐廳服務生小費,在辦公室裏幫同事的忙,或是德國賽車手舒馬克捐了一千萬美元協助南亞海嘯的救難行動。給小費是期待下次更好特別的服務,幫同事則為了日後有難時同事也能施以援手,而捐款則能帶來良好的社會形像以及聲譽(對公眾人物而言同時代表著更大的利益)。

看完上述二段,或許我們會問,人真是如此嗎?人類真是如此的自利貪婪嗎?在人類的行為中沒有完全的"無私"嗎?

事實上,過去十年來許多人的研究指出,追求個人的利益只是人類互動的一部份,而大部份的人並非如同經濟理論學家長久以來所假設的那般貪婪,不僅如此,人類真的有無私的利他行為,也且還相當的普遍。這種「利社會」(Prosocial)和利他的傾向,深植於社會自我組織的機制之中,而且很可能是人類得以結成大型團體和機構的原因。

對人類合作的解釋,標準的說法是這樣的:我們之所以為別人做事,是希望從這件事上得到一些回報。如果二者間能經由彼此的合作得到一些立即的效益,那麼合作就沒有什麼好奇怪的了。然而大多數的合作情況實際上比起前述來的複雜許多。因為合作的雙方可能從中獲得利益,卻也可能面臨受騙的風險。(這是合作必須考量的核心問題)

若依現代的賽局理論(Game theory),當二人進行互惠合作之前,他們所考量的情況是,如果我今天幫你,你明天幫我那麼我們都各蒙其利,也因為彼此都受惠所以我對你並沒有任何恩惠,而你對我也一樣。所以,我幫你實是為自我的利益著想而非為了你。然而又假如我為了自己的利益,進而協助你,只為了期待你能有所回報,那麼我很有可能失望,因為依自利原則,你很可能得到利益後不會回來幫我,因為那樣你會得到比我大的利益。也因此,二者最終會採取袖手旁觀的行為進而無法得到互惠的利益。

這就是賽局理論的推論結果:自私自利的人永遠不會合作。

不過,在現實的社會之中,在各種類似的情況之下,人們確實會常合作,這是為什麼呢???

重點在「互惠利他」(reciprocal altruism)的機制中十分重要的【建立互信並維持下去】,若在前述賽局的情況裏,二人考量的合作情況經常發生時,所得到的結論就會改觀。以農夫為例,他們每年都會碰到類似農事或收成的問題,而互相合作能使得雙方互蒙其利;假若其中有一位背信,不管在任何事情上,都將會使自己得不償失------因為互信基礎的破壞,將使得他人拒絕你合作。

「經常交手」會使得賽局的推演邏輯整個改觀,因為「它」使雙方有某種討論的機制,亦即只要你一直保持合作的態度,那麼我也會合作,任何欺騙的行為將會在下次合作機會發生時得到懲罰。這樣的情境不僅適用於農夫,也適用於其他類似的情況。從根本上來說,這種互惠利他的行為,當然不算是真正"純粹"(無私)的利他行為,而只是一種免除自己身陷困境的高明策略。在經常性採用這種策略的情況下,長久以來的演化過程在我們的基因裏植有相當優越的分辨機制,以便測出誰在騙我。

例如,有人告訴你,如果教室裏的孩子有幫忙整理教室,就可以吃到糖果。那麼請你在下列四種卡片裏指出可以快速辨視是否有小孩違反規則。
1.有吃餅干
2.沒吃餅干
3.有整理
4沒整理

這個辨別組合遊戲的答案是1跟4,在對各個年齡及不同族群的人們進行實驗,我們得到有高達乎90%的人回答出正確的答案,不管他是否受過任何的教育或訓練。尤其這個結果在對幼童(3-5歲)的實驗中得到95%的正確率。

統整一下,【經常交手】是打破合作賽局結論的重要因素,它代表著達成"互利行為"的重要關鍵因素;這也就是說,如果去掉這個因素,賽局基本上就會回到無法互利的結論上;這是否意謂著,如果某種行為去掉【經常交手】這個因素,仍可以達成互惠,那麼這種行為就是所為的無私?關於這點,我們來看另一個遊戲。

這個遊戲出自於經濟學的賽局理論,它的規則很簡單明確:假定我把你帶進一個房間裏,讓你跟一個完全陌生的人相處,然後我交給你一百美元,告訴你們二人,你必須把錢分給另一個人,但不限制你給多少,只要他接受了,你們就可以把錢拿走,如果他不接受,你就得把一百元還回來,你只有一次機會,之後,你們二人會各分東西再也不會見面。這時你會如何做?會給多少錢呢?

依據經濟理論,如果你是個純粹理性的人,那麼你會追求利益最大化,而同樣的對方也是,你們只有一次機會,於是不管你給他多少錢,他都只有二個選擇,要或不要。要就有,不要就什麼都沒有。依據邊際原則,即便你只給他一元,他也會接受。而這會使你得到最大的利益,而他也是。所以你只會給他一元,而他也只會拿走一元。這個遊戲有個專有名詞叫:最後通碟遊戲(Ultimatum Game)

然而,將這個遊戲拿學生來實驗,有趣的是經過數百組的實驗後,所得到的結果與經濟賽局的推論不同,學生平均提出40%左右的金錢給對方,而對方只要低於金額的20%通常都會拒絕,即便這種互惠的金額提高到數百美元,而且只會"發生一次"(亦即完全沒有經常交手的因素)。

幾年前,艾默里大學的人類學家享利區(Joseph Henrich)以全球十五個不同文化族群的人為實驗對像,進行【最後通碟遊戲】的實驗,範從坦桑尼亞的農民到秘魯。為了使參加的人重視這個遊戲,享利區設定的金額約為當地人二天的所得收入。他們發現有些文化裏的人真的十分慷慨,例如巴拉圭東北部的阿契人(Ache)和印尼的拉美拉若人(Lamelara),他們提議給對方的金額平均超過50%。就連最吝嗇的人,平均都提出25%以上的金額與對方分享,如果提議的金額低於25%,不分種族文化,接受方通常都會拒絕接受。

享利區與他的團隊的結論是:「除了本身的實質收益外,許多的實驗對象還關心公平互惠的原則,他們願意自己少分一點,也願意回報那些表現出合作意願的人,而對於那些沒有合作意願的人,即便他們有所損失也要給予處罰。」

另外還有另一個修改過的版本遊戲,叫做【獨裁者遊戲】(Dictator Game)。在這個修改版的遊戲中,分享的金額完全由獨裁者(給予者)決定,而接受者不得拒絕接受。即便如此,在這種已沒有被拒絕的顧慮情況下,很多人還是提出相當合理的比例給對方(亦即高過經濟學家們的預設),而似乎只為了一種公平的感覺。

普遍來說,這些實驗告訴我們,人們都傾向成為一種經濟學家們所謂的強烈互惠者,願意主動釋出善意與對方合作,或是處罰那些不願合作的人。(不過值得一提的是,經過經濟學訓練愈深的人,在這個遊戲中的表現會越趨向經濟學家們的預設值,也就是說會"異於常人",或許這代表者,經濟學具有強大的影響力吧?!

於是,我們又得再回來試著解釋,形成這種與生物演化原則(物競天擇說)中處於不利地位的行為,他背後的原因是什麼?

有個解釋是這樣的,演化確實在淘汰這種強烈互惠的人,只不過是工作尚未完成罷了。一份美國航太總署在1960年代的公佈的研究報告指出,大家所熟悉的現代世界,事實上只佔人類生存史的極小部份:

如果用八百個人一生的加總,來代表五萬年的人類史,在這八百人中,前面的六百五十人都居位在洞穴或更糟的居所中;只有最後的那七十人有真正可以和別人有效溝通的方法(語言或文字);只有最後的六人會看到印刷出來的文字,有方法測出冷熱;只有最後四人可以測出準碓的時間;只有最後兩人用過電動馬達;而存在於現今世界裏的各種用品,只出現在最後一人的有生之年。

在百份之九十九的人類史中,我們的祖先每天會面對的事就是和小團體裏的成員反覆互動,經過每數個生命世代,一直維持著類似的生存環境;換句話說,經過每數次的經驗累積,我們的祖先早已養成了一種互惠利他的邏輯,並轉刻到我們的基因圖譜裏,讓我們不知不覺地奉行著合作的行為模式,並享受著它所帶來的益處。

許多的演化生物學家和人類學家認為這並不正確,因為這種根深柢固的習慣所造成的本能上的錯誤,事實上是很危險的,對競爭敵手產生的本能錯誤,終會致使自己的毀滅,因為演化是毫不留情的。

如果是這樣,那麼,強烈互惠行為的存在仍是個迷。或許我們可以樣解檡:

強烈的互惠機制,事實上是構成社會凝聚的基本機制,因其我們的祖先才凝聚成一個具有分工機能的群體,而這種群體會使得所屬的成員在演化的過程中具有對抗競爭的優勢。

在經濟學的領域裏,有一種東西叫【公共財】,原則上它的建立取自於每個人的私有財,並讓每個人都可以從中得到好處。

然而我們無法確定是否每個人都真正的付出該付出的份額,而且,不管你有沒有付出你都可以從中得到利益,享受好處,那麼有可能存在於一個情況,那就是每個人都心存僥倖,保留自己應付的,但卻分享別人付出的成果。比如,你接受法律規定的福利共養,但供養你的支出卻由別人來負担。(似乎有似曾相識的感覺吧?)若這樣的事件層出不窮,最後只會有一種結果,那就是形成社會的反功能(dysfunction)也就是有名的【共同悲劇】。

1968年經濟學家哈定(Garrett Hardin)舉了個很經典的例子來說明這個問題。

想像有個材莊,裏面有塊中央牧場,牧場裏的牧草豐美,人人都可以在上面放牧。這個牧場就是一個公共財。青草可以不斷的再生,只要限制放牧的總量即可,而限制自己的放牧數量,以維持牧草的永續,所減損的收入則是每個材民所應付出的私有財。

不幸的是,如果材民們沒有建立這樣的維護機制,而是靠每個人自我的約束,那麼,經濟學的賽局理論就會成真,每個人為了一己之私只追求自己的最大獲利,那麼限制放牧牲口數就會對自己不利,而且他也不相信會限制自己的放牧牲口數,所以,他會把自己的牲口全部都放上去,當然其他人也會如是而為,結果就是牧草很快的枯楬(公財消耗殆盡)。

這個賽局具有一個很有趣的地方,那就是每個人都有作弊的誘因,如果所有人都大方供獻,那麼作弊者將得到最大的利益(當然,這是在賽局未到終局的情況)。想要額外獲利的誘惑會逐步腐蝕原有的合作關係。這也看出了一個結論:心胸狹窄的自私者,足以破壞大團體裏合作關係的維持。於是社會理論學家提出了一種方法來解決,那就是仲裁者制度。(在國家中,仲裁者代表的就是政府),仲裁者利用強制的手段要求每個人交出私有財,並透過處罰來抑制欺瞞的行為。這樣的作法,抑制了作弊誘因,而在這種仲裁者制度下,強烈的互惠原則發揮了最大的效能,團體出現了長期而穩定的合作關係。

我們再回頭看看遠古時期荒野上的老祖宗們,他們沒有政府組織,群體的生存所依靠的仲裁則是:不能失敗的合作關係。不管是採集食物或是捕獵大型動物,或是防禦其他群體的攻擊,都不例外。這種強烈的互惠心態產生了社會的膠合力,讓成員自然而然的凝聚,而我們今日的強烈互惠傾向,或許就是老祖宗們因群體的凝聚贏得了生存的考驗,而那些只在乎個人利益的祖先則因不合作,就遭到演化的淘汰了。因此在群體的層次上,演化會淘汱那些始終抱持利己心態成員的群體,而讓那些有很多利他主義成員的群體存活下來。

接著,我們要進到今天的主題,企業為什麼會衰亡?

在討論之前我們必須先說明職場的基本特性:
1.理論上每個人可以自行決定要單打獨鬥或是和許多人一起在一家企業裏共同工作。
2.由於團隊的分工合作,在一起工作有可能為團體的個體帶來利益,亦即一個成功的個人公司,其所產生的效益通常大於個人產值的十倍,因此成功企業裏的成員可分配到的利益,會超過一個人單打獨鬥。
3.要使一群人長期保持合作,並不是件容易的事,因為前面說過的作弊誘因的威脅一直存在著。

讓我們將這三個特性要素輸入實驗模型中,然後開始觀察變化。起初,由於努力工作的人聚在一起,產生的效益大於個別作戰,於是積極型的人開始結合,組成公司。隨著寺間的流逝,公司成長變成更有生產力,同時也吸引更多人的加入,然而,這些人中有些人比較積極,有些人比較閒散--這帶來了多彩多姿的職場生態與變化。

在小的公司中,每個人的努力都對總產出有著相當大的影響,一個人的付出和他投入的多寡有著直接的關係。也因此在小公司裏懷有"搭便車"心態的人幾乎沒有,每個人都想努力工作,好好賺錢。然而在較大規模的公司裏則出現了不同的現像。

在大公司當中,每個人的貢獻在總產出中只佔極小比例的一個份額,因此如果有個人"假裝"努力工作,其實在暗中摸魚(汗~~)仍可以分得他那一份,因為公司的總生產力幾乎沒有損失。(請注意,我說的是"有個人")

艾克斯泰的實驗模型中,就出現這種狀況。他發現到,當公司發展到某個規模後,的確會發生員工偷懶的行為(汗~~),受到誘發的通常是那些比較沒有企圖心的人(驚!!~)。不幸的是,這種行為不久後就會散播開來,那些努力工作的人看到自己辛苦的成果竟讓偷懶的人得益,心生不滿於是也開始偷懶。

不過艾克斯泰認為所有的人只有一種選擇:跟著偷懶,是不合理的,於是他加入了另一個設定:離開或跳槽。實驗模擬顯示,一旦大公司裏有人開始偷懶,它就會開始出現流失掉那些努力工作員工的情況,這些人不是跳槽到投機者較少的公司,就是自立門戶。

簡單來說,公司之所以成長,緣於成員們合作所能帶來的共同利益,然而公司的成功卻為日後偷懶者架好舞台,而偷懶的行為會逐步破壞公司賴以成功的合作精神。最終並不是某種平衡的狀態,而是一種無止盡的輪轉;辛勤工作者成立新公司,公司壯大,然後受到偷懶者的腐蝕,嘗到苦果。

更有趣的是,我們在裏面發現了一個很有意思的形式。依據模型裏各公司的規模(依員工總數或總產出來衡量),其數量的分布情況,可以歸納出一個固定的數學公式來表示。若依總營業額S來代表企業的規模,那麼總營業額為S的企業總數與S平方分之一成正比。亦即營業額達一百美元的企業總數為營業額達兩百萬美元的企業總數的四倍。依此類推,各行各業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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