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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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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轉 : 善用汽機車強制險
作者:
Mark
日期: 2012.06.24 天氣:
心情:
希望你不會用到它!
但可能可以幫助到週遭不巧碰到這件事的親朋好友 ,或一面之緣的人!
善用汽機車強制險
善用「強制險」== > 大多數不知道執行自己的權益
昨天聽朋友提起,她的老公騎機車,被小貨車撞倒了
左小腿骨折,但該肇事者郤逃逸了,後來他住院共花了6萬多元
只能很無耐的抱怨又受傷,又無法得到理賠
聽完,提醒他,可利用自己車的強制險去理賠
但要去警察局補申請交通事故證明(註明提到肇事者逃逸)
再向自己車的產險公司申請,就OK了
而正式收據只有一份!沒關係,強制險的理賠免正式收據
只要在影印本收據上有蓋上醫院章這樣就可以了
整理一下:
政府強制險包括160萬死殘理賠和20萬意外門診或住院理賠
而要申請肇事逃逸20萬意外住院門診理賠步驟
準備下列文件:
1.警察局交通事故證明(要有提到肇事者逃逸)
2.醫院的收據,可用影印本,但要醫院蓋章
3.向自己購買的強制險,產險公司申請出險
政府強制險的用意,就是為了萬一肇事者逃逸
受傷者不會求償無門,所以自己的權益,自己要爭取
您知道您繳的強制險費用擁有哪些權益嗎?
很多人只知道強制險[死殘給付160萬]和[傷害醫療給付20萬]的保障
不要讓您的權益睡著了!
1.發生重大車禍時,通常是由救護車將傷者送至醫院
而救護車的費用或是救助搜索費都可以申請理賠
2.車禍發生後,所有的看診、診療所產生的費用
全都可以申請理賠(採實支實付),除此之外
還包括轉院、出院、住院、往返門診的交通費用
合理範圍內也都是可以申請理賠的
3.因車禍住院療養,無論是否雇用特別護士或家屬自行照顧病患
皆可申請看護金(每日1000元)
{醫師確認病情需要,MAX 30天}
4.若因車禍發生造成頭部、顏面部或頸部受損傷
導致遺存明顯醜形(瘢痕、線狀痕、凹痕......)
女性可理賠至42萬元,男性可理賠至26萬元
5.因車禍而造成被當事人牙齒斷裂、掉落或其他損傷
每一顆牙齒最高可申請1萬元理賠金
6.車禍若不幸發生對方肇事逃逸,或對方並無投保強制險的情況
被保險人亦可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會申請補償金
事故發生二年內皆可申請理賠
7.強制險理賠不分道路責任或事故當事人造成的過失
皆可申請理賠,但事故發生時請務必記得要向警察備案
轎車開門 別忘這條法規 2011年3月1日
法規--乘客不得由左邊上下車
左後門與機車擦撞被起訴 ~~乘客不得由左邊上下車
別忘了還有這條法規!!
台中市一名家長,因為讓自己的小孩從左後門下車,與機車騎士發生撞,結果檢察官調閱? 法規,發現明文規定乘客不得由左邊上下車,所以用「過失傷害」起訴開車的家長。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開了左後門造成騎士受傷,最重可以吊扣駕照。
許多家長貪圖方便,都會開轎車的左後門讓小孩上下車,台中市有家長因為這樣的情況與路過的機車騎士擦撞,竟然被檢察官被依過失傷害起訴。
交通鑑定委員會秘書李國權:「車子在停車的時候要靠右邊停車,那左側就有可能在慢車道上,規定從右側下車是安全的考量。」
檢察官援引的就是道路安全法規中的第136條第4款,上面清楚寫著:
除非是單行道,不然後座乘客應該要從右邊上下。
如果開左後門因而肇事,不但有可能被計點,甚至被吊扣駕照,但大部份的駕駛人根本不知道這項規定。
不管是忘了還是是不知道,這些理由監理單位可不接受,因為法規可是白紙黑字寫得一清二楚,下車前可得先想清楚開左邊還是開右邊,若開錯車門,小心官司上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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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08-25 22:58
她, 53歲,新竹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8-11 12:55
她, 44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
[2012-08-12 10:29]:
希望對妳有好處的
時間:2012-06-29 17:08
她, 53歲,苗栗縣,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
[2012-06-29 17:28]:
對方如果是用強制險來理賠
我們這是無法再用強制險來申請的
但如果自己有再加保社會保險那還是可申請理賠的
但是指意外的部份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