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3486293
 宅胖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Anita’s風花雪月紀事錄V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Anita’s風花雪月紀事錄V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新聞熱NOW典/淪陷誰之過?
作者: 宅胖 日期: 2013.04.19  天氣:  心情:


新聞熱NOW典/淪陷誰之過?雞排可以不切,但一定要辣

-字
+字

NOWnews – 2013年4月19日 上午11:51






文/李鴻典

「一霎風雨我愛過你,幾度雨停我愛自己…」這是「鴿王」楊宗緯在大陸參加《我是歌手》決勝曲目,別懷疑,那一晚,我這個被看成深綠的人,透過網路,看了直 播;當然只是一部分,聽完台灣歌手的演唱後,後來的誰拿第一、誰是內定,那就留給專業的人去討論,我純粹聽台灣人在大陸唱歌。

《我是歌手》「火不火」?一個朋友說,看得他都想買該節目贊助商推出的洗衣液了,台灣還有新聞台甘冒綜藝化的風險,幾乎全程轉播,這個商機有多大,不難想見。跟據陸媒報導,光是這個節目,就讓「芒果台」(湖南衛視的俗名)賺進人民幣2.2億元,也就是超過新台幣10億元。

看著藝人們前仆後繼往他們口中的內地去,我一個過去「一心向祖」國的同學這麼說「這世界反了!台灣人開始瘋大陸節目!如果台灣再不硬起來,一直只會搞低成本的模仿節目,勢必沒有多久之後,唯一一點贏過大陸的軟實力,都會蕩然無存了…」

演藝生態我完全不熟,遑論電視節目的製作,但就如同新聞般,總不脫收視率。資深媒體人陳安儀日前大批康熙來了的主持人蔡康永,引發恁般風波,但說穿了,養出被視為沒有品質的節目的是誰?不就是我們這些只愛辛辣,「雞排可以不切,但一定要辣」的閱聽眾們。

年僅19歲的雞排妹最近直白的說,「臉蛋與身體就是我的才藝。」當台灣第一名模林志玲出席洗髮精代言活動的新聞標題必須得是「林志玲挺D奶代言」,那究竟是誰之過?

針對《我是歌手》事件,NCC關切了,然後,又意外點燃媒體間戰爭,重視的真的是捍衛新聞道德,或者只是趁機修理一下信仰有別的同業?民進黨籍北市議員梁 文傑說,「新聞台直播我是歌手事件,不管怎麼罵怎麼罰,新聞台都還是會這麼做。小小的台灣有六家24小時的新聞台,因為市場小,每一家都無錢也無力製播新 聞,但時段又必須填充, 就只好用最廉價的方式來做。所以你會看到記者把生活中的雞毛蒜皮小事當成大事在報,在YouTube上抓影片,把演唱會和棒球比賽大段連線,把媽媽嘴這種 單純的刑事案件炒了一遍又一遍,等等…。全部都是為了用最廉價的方式填充時段。」

梁文傑說,「不管新聞學者再怎麼教新聞倫理,面對這種畸型的產業結構都無能為力。學者們該做的不是針對哪一台,而是要提出一套整頓這種畸型結構的辦法。最 後的決定權在立法院,所以政黨要負最終的責任。但每個政黨為了討好新聞台,都不會認真處理這個問題。最終,台灣人就只有看這些爛新聞或乾脆不看兩種選 擇。」

「有事鍾無艷,無事夏迎春」,相信看過鄭秀文主演電影「鍾無艷」的人都知道這句話指的是什麼。最近有人分享一張照片,是一張警察騎機車的背影,內容大抵 是:當你看到身穿制服的警察在路邊買東西時,請不要立即拿手機蒐證,因為那可能是他拿命值了一夜勤務後辛苦的第一餐,這真令人心有戚戚焉。

網路時代來臨,就常聽到的就是,隨便拿一兩個網友的發言出來報導也行,或是上上YOUTUBE、mobile01、ptt抄一抄,就是新聞,現在記者這麼 好當?這我不否認,網友的發言有時確實相當有才,當然成為新聞素材,這跟社會記者走進警局翻閱刑案流水簿,或是國會記者看議事錄、查法案進度、每周議程, 本質上,相去不遠,只是發言的人不同。沒有誰比較高級,或是誰比較厲害,價值在心中。

有事就找(靠)他們,沒是就譙(靠腰)他們,指得是啥?答案顯而易見。

「可以幫我按一下讚嗎?這樣我女朋友才會答應嫁給我」,這是最近常在臉書上看到的留言(照片),說也奇怪,台灣人還真的是同情心氾濫,這樣的要求,總是一 下子就「被讚到不行」,但更奇怪的是,求讚者要的是啥?是要嫁給網友嗎?求愛靠網友,或許,也是網路時代的另類示愛法,但這樣靠別人,真的好嗎?

另外,還有一種因臉書而生的慷慨,專門慷他人之慨,不斷轉發分享,在哪裡有一個需要幫助的老婆婆,在哪裡有一個正在和死神拔河的小妹妹,好像透過這種所謂 的按讚集氣,就是盡了一分社會力,最令人莞爾的是,有些店家還打出,「老闆說只要照片超過幾萬個讚,我們就提供幾十碗免費的飯…」做公益還得先看讚的數 量?

當我們感歎「我是賣台歌手」、「我是過氣歌手」時,可曾想過,現在台灣有沒有節目願意砸錢讓歌手揮灑;當我們盯著蔡康永、小S以「過激」的方式用言語近乎騷擾式地「侵犯」節目來賓,卻放聲大笑,又有何資格要求節目水準?

當我們要女藝人們「多擠一點事業線」,現在還要男藝人「露露人魚線」時,一昧怪新聞標題太聳動、物化、情色化,責難雞排妹有胸無腦,有理嗎?當我們什麼 「阿里不達」的事都要po上臉書,到處跪求讚、找認同,一遇到糾紛就上傳影片,怪媒體找「三寶」發新聞,罵警察只會從行車記錄器揪犯罪,公平嗎?

(作者李鴻典,跑過政治線,現為NOWnews今日新聞要聞中心主任;文章屬個人意見,與本報立場無關)

標籤:
瀏覽次數:141    人氣指數:341    累積鼓勵:1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Anita’s風花雪月紀事錄V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Anita’s風花雪月紀事錄V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