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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天知道我愛了你多久
作者: KV❺(我來過,我很乖) 日期: 2005.05.27  天氣:  心情:


披頭四的<I WILL >是一首慢板情歌,
副歌是:<永遠愛你,永遠永遠,全心全意的愛你.我們在一起愛你,我們分開時也愛你. >
或許只是唱個歌吧,正因為這樣,他們唱的理直氣壯.

我多久沒有講 永遠 這個字了?


十幾歲時, 永遠 像驚嘆號一樣被濫用.每一次戀愛都覺得是永遠,
認識兩個禮拜就立下誓言.

那時候不知道愛情和人生的複雜性,相信只要兩個人相愛
就能廝守終生.以為一見鍾情就不可能變心.


後來呢? 你知道的,痛了,哭了,長大了.

長大了,也就懂了:人生本來就不是為 永遠 而設計的.
人會變,人會老,如果 死亡 是主人,這party怎麼會有永遠的氣氛??


於是在工作和感情上,我們越來越不容易做下承諾.

永遠當然變成沒意義的字.


我們吐一口煙,表示自己看透.對於那些還相信永遠的人,
笑他們秀斗.


既然什麼都會變,我們不再把感情寄託在任何外界事物上.
唯一能相信自己.唯一能愛的,也只有自己.


我們不再和人合唱,更別說唱一首永遠的歌.
但在聽披頭四唱的那兩分鐘,我感受到永遠

它讓我暫時從發酸的世故中畢業.

如果沒有永遠,就把握每個瞬間.當我融入那歌聲,
兩分鐘也感覺像個輪迴.


天知道,我愛了你多久.

我知道,永遠就在昨天.

[: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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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7-23 01:31
他, 44歲,新北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7-23 02:05]:

嗯~

這是日記

不是申論題

 
時間:2008-07-22 00:48
她, 39歲,南區,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7-22 00:50]:



知道就好

 
時間:2008-07-21 23:49
她, 31歲,台北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7-21 23:53]:

都一樣


放寬心

 
時間:2008-07-21 17:07
她, 40歲,新北市,教育研究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7-21 17:11]:

嗯嗯~~

^^

 
時間:2008-07-18 13:54
他, 99歲,Mon,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7-21 12:18]:



男女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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