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和柴火是存活的關鍵
之一、糧食
在1975年代以前,台灣農村普遍還屬於貧窮,我媽那一代女性大概生育5~7個子女,我有六兄妹,一家十口很能吃是大開銷。一切能省則省,能用勞力換取的盡力為之,或開疆拓土種植各類雜糧。
我媽常說一句台語:好天要積雨來。
那時多數農家有半年以上存糧,這些乾糧包括稻穀、各類菜乾,果乾,和可保存一年以上的醃製品,副糧食番藷堆滿整個床架下或儲藏間。
爸爸會在圳渠旁水利局小空地種植幾株香蕉及架設絲瓜棚,這樣小孩子時常有香蕉可吃。
冬天稻子收割完後,便種蘿蔔或高麗菜、花菜,或白玉米,每年要曬蘿蔔乾、菜乾,這些菜乾可食一年,尤其在颱風季節蔬菜毀損時可以有很大的食物補償作用。
夏天種香瓜,若採收期沒遇上颱風,那對於農家是一筆較大收入,到香瓜生長末期,那些未成熟的瓜可曬成瓜乾或醃製成特鹹醬瓜(因為要保存一年所以很鹹)。
至於我家的番藷都是祖母在烏溪沙洲開墾栽種的,甘藷在我家最主要是拿來餵豬。我很佩服祖母每天拿著鋤頭竟可以在沙洲開墾出約4分地的田。沙洲上有時會改種花生、芝麻等,可做油脂來源,家裡買不起魚、肉時,花生便是全家最豐富的美食。有句很貼切的話形容種田人;餓不死,吃不肥。
之二、柴火
1975年代以前農村煮飯燒水多半還是用木材,瓦斯使用不普遍,因為沒錢。我家在烏溪旁,在上游未建攔水壩前,每年汛期大水時會有許多漂流木從上游流下來卡在沙洲或被茂密的丈高茅草攔下。
大水退後烏溪沿岸的村民搶著撿拾漂流木,一般直徑超高40公分寬的木頭多半不會有人撿拾,因為搬不動也難處理,除非是高級木材。大多撿拾直徑20公分以下的木頭,或是較易折斷的更小的樹枝。
祖母會先去尋找漂流木,通常漂流木會參雜茅草莖一整堆卡在一起,越卡越大堆,有時一堆就是一牛車載不完,要趕快回家通知全家出動,搬上車才是我們的。撿回的漂流木曬乾之後,要鋸成30~40公分長,直徑大的還要用斧頭劈開,擺好堆在屋簷下。
若是汛期雨量不大,帶來的漂流木少,祖母會到溪裡砍成熟的茅草,挑回家曬乾,再折綑成草絪,(”草絪”這個名詞,1970年以後出生的台灣人較陌生),到溪裡撿木柴、砍茅草,挑柴回家,鋸木柴、絪草絪,是我從小學做到高職畢業的家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