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977060
 tina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她是賢妻良母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她是慰安婦,是站街妓女。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她是賢妻良母
作者: tina 日期: 2016.10.27  天氣:  心情:
「她是賢妻良母」 殺夫案法官輕判
聯合新聞網作者記者何炯榮╱彰化縣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6年10月27日 上午3:36
「如果我被打死,兩個小孩連媽媽都沒了,我不想小孩都活在暴力陰影下…」被控殺夫的徐姓婦人,泣訴行凶動機,彰化地院發現她是賢妻良母,忍受多年家暴後行凶、處境堪憐應減刑,昨天依殺人罪判刑兩年半。
判決指出,江姓男子曾犯強盜罪入獄,二○一○年年底與徐姓婦人結婚。婚後,江經常酒後家暴,江的胞兄目睹勸阻,也遭毆打;徐婦從事家庭代工或包水餃外賣,賺錢扶養兩名幼子。

今年一月十六日晚上,江酒後於凌晨一點多回家,拿起木棍及拖把毆打徐婦,事後還表明肚子餓,要求徐婦煮泡麵;當晚,徐婦被打得滿身傷,決定把安眠藥放進丈夫泡麵,待丈夫昏睡,再拿棉被悶死。

徐婦坐在屍體邊哭到天亮,打電話向管區派出所自首;檢方依殺人罪嫌起訴她。法官開庭審理,問她:「妳知道殺死丈夫是重罪嗎?」,她回答「知道」;再問:「為什麼不報警,或回娘家住或訴請離婚?殺死丈夫要判刑入監,小孩怎麼辦?」她答:「報警也沒有用,搬回娘家或離婚,他會在外面堵人或傷害娘家的人。如果我被打死,兩個小孩連媽媽都沒了…」。

彰化地方法院合議庭再傳喚死者兄嫂、鄰居和小孩的幼稚園老師作證,江的兄嫂作證指江是不負責任的丈夫,幾乎天天喝酒並經常痛打徐婦人,當庭替徐婦求情,希望法官輕判,讓她能早一天出獄回家照顧小孩。合議庭因此認定徐婦是善良女子,善盡人妻、人母之責,是賢妻良母,長期遭家暴,二年前被彰化縣政府列為家暴高風險案件,處境值得同情,應予減刑。
任何女人看到這兒.難免也會傷心
標籤:
瀏覽次數:41    人氣指數:41    累積鼓勵: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她是賢妻良母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她是慰安婦,是站街妓女。
 
給我們一個讚!